介绍: 高处作业必须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各项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系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所引起的伤亡事故在各类事故中所占比率几乎是最高的。因此, 如何减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物的坠落而打击人体)事故,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重点。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高处作业防护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应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 通过坠地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最低坠落着落点是指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当高度h(作业位置至底部的垂直距离)为2-5M时,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R为2M;h为5-15M时,R为3M;h为15-30M时,R为4M;h大于30M时,R为5M。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有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大于30M时,为特殊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