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总结编写的一般要求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当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并作为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之一,因此应按照本规定要求认真进行编写。
2.监理工作总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编写,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工程概况和监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具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施工过程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4.监理工作总结应在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周内编写完毕,一式贰份,一份随监理资料一并交建设单位,一份随监理单位资料交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部门。
(二)监理工作总结基本内容
1.工程的基本概况
(1)工程的名称、地理位置、性质、等级;
(2)工程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地下)、檐高、基础类型及埋深;
(3)工程实际总造价;
(4)工程实际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5)工程质量情况及受奖励情况(市优、泰山杯、鲁班奖等)。
2.工程建设各方的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
3.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及设备的投入情况
(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参照本指导资料监理月报编制示范中的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但应填入具体姓名。
(2)各专业监理人员一览表
序
号 土建 水暖 电气 投资 资料 安全
姓名 起止
日期 姓名 起止
日期 姓名 起止
日期 姓名 起止
日期 姓名 起止
日期 姓名 起止
日期
(3)监理工作设施的投入情况(检测工具、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摄像器材等)。
4.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合同约定的目标工期与实际工期的比较、分析和说明。
(2)在进度控制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5.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与实际达到的工程质量的比较分析;
(2)施工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3)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监理预验收情况;四方验收情况及结论;质检站监督检查情况;工程竣工备案情况;
(4)在质量控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6.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1)合同价款与实际竣工结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2)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累计申报款及监理单位的累计核定数;
(3)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报价数和监理单位的核定数及建设单位的审计数的比较、分析。
(4)索赔情况;
(5)在造价控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7.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8.工程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9.对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工程照片
(1)开工前地貌照片
(2)基础施工照片
(3)主体施工照片
(4)装修施工照片
(5)竣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