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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
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
依据:
依据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相关高速公路蒙蚌段工程合同文件制定。
施工监理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适用范围:
  高速公路蒙蚌段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备注:
本项监理办法有关条款如与业主合同条款有异,以业主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章  交通标志工程监理
交通标志及基础工程监理
一、一般规定
以二公里划分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又分为放线定位、基坑开挖、基础混凝土浇注、支柱安装、交通标志安装等工序。每道工序施工完毕,经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人员检验,上道工序未经监理人员检验认可,不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本工程适用标准
GB 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 2423.17 盐雾试验方法
GB 2893 安全色
GB 3190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份
GB 3194 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GB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 3681 塑料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
GB 3880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 3978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 5237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 9344 塑料氙灯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以及涉及上述内容的更新标准。
二、 进场材料检查
1. 提供和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和有关规定。
2. 除非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有指示,否则底座混凝土标号应不低于25号。支柱或其部件应为热镀锌钢材;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不低于GB5768--1999规定的600g/m2要求,紧固件不低于350g/m2。承包人在订货前应将样品及测试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3. 材料进场后,由监理、安装单位共同交验,现场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对到场材料进行外观质量、结构尺寸、防腐层质量、材质证明文件、出厂标志和数量检查。检验时填写《进场材料检验单》。
4. 原材料进场后,监理人员应对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进行检查:
(1) 检查水泥标号、出厂日期及合格证等,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过期的水泥。
(2) 工程用砂和石料应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开工报告
   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位置桩号、开工条件、施工人员和机械配备情况、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图、质保体系并明确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工期安排、明确工地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水泥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混凝土抗压试验记录、砂石试验报告等试验记录,将其报总监审批。
四、施工监理
1、 材料的组织生产
工程所用材料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和安装,运抵现场的工程材料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所用材料均附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验证明文件。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材料承包人才能用于本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也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工程师的抽样复查。所用材料的验收性试验,都必须在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并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还应提交试验报告两份。材料的试验费用,均不单独支付。所有运至工地的外购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书(标有厂名、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出厂日期和批号,试验报告和订货单副本)报工程师审查,若无上述文件或文件内容不全或文件内容与实物不符或有虚假伪造,则工程师都有权拒用。
2、 交通标志基础施工
(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标志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放线要避开可能造成视线阻碍的构造物、高压线等,注意控制基础标高。浇筑混凝土基础应按图纸要求立模(业主制定厂家生产的整体钢模制作),配筋,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再做平台,监理旁站回填过程。
(2)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直径为1.2mm或1.0mm的铁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紧密牢固。预留孔洞位置准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3) 法兰盘的安放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浇筑砼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浇灌混凝土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浇筑完结后应避免被阳光直晒,必须在养护24小时以上方能在其上面进行下一道工序。
(4) 混凝土表面外观必须平整、光洁,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
(5) 注意控制基础标高。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的情况进行施工放样,每一分项工程填报两份《施工放样报验单》,填写《施工记录》(记录每日工作的具体位置、放线情况)。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查看或检测标志位置。基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混凝土应紧靠未松动的开挖面浇注,每个底座顶部的地面外露部分要立无缝钢模或覆膜竹胶版,如有超挖采用混凝土回填。
(6) 开挖的基坑要防止雨水进入,经监理工程师校核后立模或设置基础钢筋,设置的预埋连接螺栓和定位法兰盘经监理工程师校对核认后浇注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在基坑开挖后24小时内完成;混凝土振捣密实并注意定位法兰盘与基础对中、顶面水平、地脚螺栓外露长度、油纸保护;底座顶面抹平,所有外露边缘要修抹整齐、砼颜色一致。加工地脚螺栓所用的材料要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现场填写《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回填土分层夯实,填到与基坑四周地面或坡面相平。基坑挖出的土石及时清理,回填土充分压实。
(7) 基础制作完毕后,每日填写《施工记录》(记录施工的位置、基坑尺寸等),质检人员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员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此报验段工序经现场监理检验签任后,填写此表,表中要标明标志类型、数量,报监理组长签认,《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验记录》、试压记录表附后),报监理组批复。
3、 支柱的制作与施工
(1) 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技术规范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199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87)的规定。所用立柱必须完整,原则上不允许对焊拼接,若采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且焊缝必须经无损探伤检测达到二级标准以上。
(2) 标志牌的支柱按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 每个标志的位置、桩号及其与路面边缘的偏距可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确定。
4、 标志的制作、安装
(1) 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
(2) 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T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3880-1997)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
(3) 标志板的形状、尺寸符合图纸要求。标志板的裁剪、切割、卷边,保证边缘光洁、方正,并按GB5768—1999中附录E和图纸所示的要求进行加固。在制作标志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标志样品及装配图以获得监理工程师认可。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4) 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铆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标志板正面经过清洁、脱脂及防腐处理,表面光滑平整,背面进行防
(5) 金属切割:铝合金标志板的制作应根据标志尺寸进行剪、切或焊接、铆接,并根据要求冲圆角和冲孔。这些工序须在贴反光膜前完成。剪切边缘应平滑,冲孔位置正确、圆滑,防止划痕和扭曲变形。如标志要求卷边,则应用卷边机折弯或用模压卷边。
(6) 铝合金板表面处理
   1)气体脱脂  以三氧乙烯来脱脂,脱脂后的铝板不需再用水清洗。
   2)碱性脱脂  将铝合金板材全部浸人碱性清洁剂中进行清洗,然后用清水彻底冲洗,最后用暖风吹干或用红外线烘干。
   3)酸性脱脂  用36℃浓度为6%~8%的磷酸溶液酸洗,洗后使用高压水枪,用清洁冷水冲洗干净,最后用暖风吹干或用红外线烘干(酸性脱脂要在控制完善的环境下进行)。
  4)手洗脱指用百洁布在铝板上打磨,用布及香蕉水在铝板上清洗及脱脂,并用6%~8%的磷酸清洗,用清水把铝板洗净,最后干燥铝板。
   清洗完毕后,应检查铝板表面是否残留有污迹,不干净的铝板须重洗,清洗处理完成后直到贴反光膜前,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该铝板,亦不应再与油脂或其他污物接触。
(7) 所有连接件及配件均进行热镀锌处理。
(8)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的光度性能、色度性能、耐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溶剂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耐高低温性能、附着性能等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合同文件的相关条款要求。
(9) 标志板表面采用图纸规定的反光薄膜,其表面平整,不产生任何隆起或损坏。标志板面的颜色、图案、文字符合图纸要求,并符合GB5768—1999附录中A和E的规定。
(10) 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标志板面无面积大于1mm2气泡,且在任何一处面积为10×10cm的范围内,无2个(含2个)以上的气泡。
(11)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
(12) 路侧式标志的装设按GB5768—1999第13.6,13.7条进行。
每日填写《施工记录》(记录施工的位置、基坑尺寸等),质检人员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人员检验,检验时填写《交通标志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此报验段工序经现场监理检验签任后,填写此表,表中要标明标志类型、数量,报监理组长签认,其余各表附后),报监理组批复。
注意事项
1. 为充分发挥微棱镜型反光膜的性能,在反光膜下料、制作字符、丝网印刷时,一定要注意该反光膜表面具有规律性出现的定向箭头,确保最后完成的标志面上的定向箭头(或菱形图案)呈水平或垂直状态。
2. 如果贴膜过程中出现气泡,或贴完膜后发现气泡,应用小针在气泡上先扎眼,再用刮板将空气顺小眼方向赶出去。切忌未扎眼就进行气泡处理的做法。
3. 在贴膜过程中用胶带定位,揭去胶带后如留有残胶,可用柔和的溶剂(如乙醇等)除去残胶。
4. 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且超出边缘至少2cm。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得有接缝。粘贴反光膜应采用叠压接缝,上层反光膜压叠下层反光膜之重叠部分不得小于5cm,并以水平叠接为原则。距离标志边缘5cm范围内,不得有接缝。
5、完工检验
分项工程完工后,监理组进行检验评定,所有资料要齐全(包括监理检验签认资料、自检资料、计量资料及各种文件),检验时填写《交通标志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同时复核工程量。分部工程完工后,由路面总监代表处组织验收,检验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验收合格后,签认交工证书,最终计量。
五、备注:其他相关事宜见《高速公路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监理办法有关条款如与业主合同条款有异,以业主合同条款为准。
六、相关监理程序说明
1. 每月25日前向监理组提交本月施工总结,包括:质量、进度、资金投入情况、出现的问题和下月月度计划和工作安排;每月23日前将支付文件交到监理组审核,每次支付申请不得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并且资料齐全。
2. 监理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和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评比考核,多次落后者将按合同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监理在定期的抽检过程中,对出现的:材料作假,混凝土外观质量差,混凝土强度不足,虚报工程量,虚假资料等都将视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将按合同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备案。
3. 工程中的出现各种问题,应分清性质后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4. 无论是报验签认和或是计量支付,必须提前一周报周计划,重要和关键工序最迟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员,无计划的一律不予办理;对有计划的报验签认和计量支付,监理人员最迟在48小时内办理完毕;业余时间不接待办理承包人的各种事宜。
5.未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和计量的合同外变更工程一律不予签认。
6.各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否则不予办理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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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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