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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 满堂脚手架搭设安全监理:
1.安装满堂脚手架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门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2.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根据实际荷载经设计确定,一般间距不宜大于1.2m。
3.交叉支撑应在每列门架两侧设置,并应采用锁销与门架立杆锁牢,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拆除。
4.水平架或脚手板应每步设置。顶部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并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与门架横梁固定,大于200mm的缝隙应挂安全网。
5.水平加固杆应在满堂脚手架的周边顶层、底层及中间每5列、6排通长连续设置,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6.剪刀撑应在满堂脚架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设置,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0~600。
7.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结构物边缘距离应小于0.5m,周围应设置栏杆。
8.满堂脚手架中间设置通道时,通道外底蹭门架可不设纵(横)方向水平加固杆,但通道上部应每步设置水平加固杆。通道两侧门架应设置斜撑杆。
9.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可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搭设的方法,并应随搭随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和通道板等安全防护构件。
10.满堂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11.搭设、拆除满堂脚手架时,施工操作层应铺设脚手板,工人应系安全带。
12.满堂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对门架、扣件紧固、安全网进行验收检查。


二、 脚手架安全管理与维修监理: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加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 交叉支撑、水平架;
2) 连墙件;
3) 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 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 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


三、 脚手架拆除安全监理:
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2.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3.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4.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1) 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
2) 在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3) 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4) 连墙杆、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5) 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 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锁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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