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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旁站监理细则

一、旁站监理程序:
1. 项目监理部应在相应工程开工前,将审批后的《旁站监理细则》送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 对《旁站监理细则》涉及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每一项工作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细则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应在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由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可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
4.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5. 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应当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6. 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7. 旁站监理记录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本方案中规定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8.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二、旁站监理内容:
1. 混凝土灌注桩:
1) 复查桩孔定位及表格,检查钻杆的垂直度。
2) 对水泥浆试验和调制进行质量控制。
3) 进行终孔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孔深、孔径、沉渣厚度。
4) 监督施工单位在1.5--3小时内(最多不超过4小时)完成砼浇筑的准备工作,就绪后监理工程师书面下达浇筑通知。
5) 成孔后不能立即灌注混凝土的桩孔,应检查是否满水,以防塌孔。灌注前应进行的二次清孔,清孔后,再检查沉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检查钢筋笼的制作,对钢筋笼进行隐检验收,检查保障保护层的措施;注意起吊钢筋笼情况,防备严重变形。
7) 检查导管防止破裂脱节或漏水造成事故,浇筑过程中应保持导管始终在孔洞中心,随时量测浇筑深度,确定埋置深度,防止导管提拔过快、过多,造成断桩。
8) 核算砼浇注量。
9) 控制检查停机前的桩顶标高。
2. 混凝土浇筑工程
1) 浇筑中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已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拌站。
2) 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砼浇注中施工缝砼的浇注处理。
3) 对工程不同部位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级要严格检查。
4) 根据混凝土浇注情况,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置监理工程师亲自监制的试块,并在标养后亲自送到试验室在监理人员监督之下做试验,以验证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
5) 要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覆盖浇水养护。
6) 施工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经监理工程师依拆模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三、沥青砼施工:
     1.应加强对沥青混合料拌和场的旁站的和巡视,密切注意混合料的变化,检查承包人施工机器设备、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应与所批开工报告中的计划一致,监督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的实验项目和试验频率进行试验。施工中发现原材料或混合料变化不大或不合格时,应停止使用。
2. 旁站改性沥青的生产,当生产条件或生产方法有改变时应指令承包人通过试验确定注意检查改性沥青混合料宜随拌随用,当需要贮存时应要求贮存不得超过24小时,贮存期间降温不得超过10ºC,且不得发生混合料老化、滴漏及粗细集料颗粒离析,否则应予以废弃并找出原因,要求承包人采取纠正措施。
3. 旁站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作业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应保持连续、均匀、不间断的摊铺。
4. 旁站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压实应在摊铺后紧接着进行,不得等混合料冷却后碾压,初压和复压过程中要求承包人采用同类压路机并列成梯队压实,压实机械的速度、震动频率及振幅应与路面铺筑厚度协调,掌握好压实时间和温度。当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或达不到要求时,应责令承包人铲除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返工。
四、沥青防水粘结层施工:
1.桥面热沥青防水粘结层施工技术要求
1)桥面防水层结构型式为热沥青防水粘结层。热沥青防水层是在桥面均匀喷洒约2mm左右的SBS改性沥青,并采用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
2)热沥青防水粘结层用SBS改性沥青,改性剂用量为6%以上,SBS改性沥青性能符合规范要求,监理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基础要求
1)桥面混凝土铺装层应严格控制混凝土水灰比和塌落度,水灰比应小于0.38,宜小于0.35,浇注入模时混凝土塌落度应小于8cm。完成铺装层应平整、干燥、无油污、无突起物,平整度小于5mm。
2)施工单位应做好工期计划安排,并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有特殊情况不得施工。
3)施工单位应提前了解,掌握现场施工条件,配备好机械设备,材料及人员,施工前检查机械工作能力是否完好,施工人员应佩戴好劳保用品或防护工具,穿平底工作鞋,不得穿带钉、带跟鞋作业。
3、凿出桥面混凝土铺装层浮浆
1)在改性沥青喷洒前,施工单位应利用具有旋钻、冲击能力或喷砂技术的设备凿除桥面浮浆,凿除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浮浆凿出后应用扫帚、森林灭火器及真空吸尘器等设备进行粉尘、石屑等杂物清理,完成或桥面混凝土纹理均匀、坚硬、洁净、无杂质。
3)浮浆凿出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经理部进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喷洒改性沥青
1)桥面防水层改性沥青喷洒应采用智能型沥青潵布车,大面积施工前应进行小面积试洒。确定车辆行走速度、撒布宽度、喷灌高度、泵量等撤布车工作参数,确定准确的满足要求的沥青撒布量。
2)沥青喷洒温度不得低于185℃,撒布量每平方1.8~2.1kg/m2 。撒布量确定后撒布精度应为±2%,满铺桥面,改性沥青应均匀撒布,厚度均匀,无露白、无油团堆积。
3)在沥青撤布起步、终止部位,应用铺彩条布或用其他手段,接多余沥青,防止对路面、伸缩缝等结构污染。
4)施工单位应对沥青撤布量进行自检,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现场监理和检测。
5、碎石撒布
1) 改性沥青撤布完成后,应立即用碎石撤布车均匀撤布单一粒径10~15mm碎石,碎石撒布由边至中,路侧边缘20~30mm不撒布碎石。
2) 撒布石料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高速路用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针片状含量除外),石料应干燥、洁净,针片状含量应低于10%。监理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碎石撒布后,应立即用轻型胶轮压路机碾压1~2遍,压路机行走速度均匀,不得喷水,不得在作业面掉头。
五、排水工程
1.管道安装
1)管道进场后验证所有管材是否有合格证,外观检查是否合格,管节内外壁、承插口和橡胶圈应进行外观检查,有损伤或变形应进行处理或调换。
2)下管前确保承口内和插口表面及管身没有泥土赃物。
3)确保胶圈松紧适中、平整、顺滑、无扭曲。
4)管道安装时,顶拉速度应缓慢,保持两管中心线对准,间隙均匀,如发生滚入不均匀应停止顶拉,调整胶圈位置后再继续顶拉,使胶圈达到工作位置。
5)管道安装就位后,应立即测定高程中心线,间隙量等质量指标,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2.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
1)HDPE双壁波纹管
HDPE双壁波纹管与检查井连接时采用自膨胀橡胶密封圈,并现浇C20细粒混凝土,检查井砌筑完成后,在管道入检查井一侧浇注20cm厚混凝土包封。
2)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与检查井连接时采用现浇C20细粒混凝土,检查井砌筑完成后在管道入检查井一侧浇注20cm厚混凝土包封。管道深入井壁中 要求管道顶与井壁尽量平齐,突出的螺旋形端口应位于检查井流槽内,即管道内底与流槽高程一致。深入检查井井壁中的钢管要求不少于两个波峰。
3)管道与检查井的联结处灌浆要饱满,防止渗漏。
3、检查井及收水井的加固
1)要严格按照道路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井周应纵向、横向仔细碾压,要确保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下承层的压实度达到9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应达到98%,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3.0MPa。
2)在水泥稳定碎石层浇筑施工完毕后,及时将井边缘0.5m范围内反开槽后浇筑C30水泥混凝土,并保证其养护期,达到2/3强度后才准许作路面沥青面层。
六、道路工程
1.特殊路基处理
   1)一般路基处理
a.路床顶部以下40cm范围内采用20cm土壤固化剂固化水泥石灰土+20cm土壤固化剂固化石灰土进行处理。路床局部弹软地段要求进行浅层处理,要求满铺一层土工隔栅,然后填筑碎石。大碎石料应填在下部,空隙较大时应扫入石渣或石屑填充,上部可填石渣或石屑。
  2)池塘、沟渠处理
a.池塘、沟渠清淤应保证道路范围内地面平整,整平后填筑50cm混渣,混渣中间铺设一层双向土工隔栅,混渣表面保持平整。
b.池塘、沟渠清淤后如不能保证道路范围内大面积地面平整,高差在30cm以内,先填筑25cm混渣,接着铺设一层双向土工隔栅,然后继续铺筑25cm混渣,混渣表面保证平整。池塘、沟渠清淤后,底面高差超过30cm的地段,不同底面可采用开蹬接茬处超铺2m宽。
2.土工隔栅的铺设
  1)一般土工隔栅铺设应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
  2)土工隔栅之间的联结应牢固,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cm。
  3)土工隔栅铺设后应及时填筑填料,避免受阳光长时间曝晒,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h。
  4)双层或多层土工隔栅上、下搭接部位应错开不小于50cm。
  5)土工隔栅出现破损时及时修补或更换。
  6)土工隔栅下承层应平整,铺设时应顺直、平顺、绷紧,紧贴下承层,不得扭曲、褶皱。
7)土工隔栅上的第一层填料应采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碾压,一切车辆、施工机械只容许沿路堤轴向行驶。
3.路面基层及底基层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配合比设计应按照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方法,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配合比。混合料试件成型应采用振动成型方法,以有效减少水泥用量。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采用骨架密实型,水泥剂量一般为3.5%~4.0%,当达不到强度要求时应调整级配,水泥的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5%。
2)水泥石灰底基层
粉煤灰石灰土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酌情增加石灰土用量1~2%。
3)路面结构需要满足预压期内后两个月连续四次沉降观测、每次沉降值小于3mm,路床顶面经弯沉值、压实度检验合格。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顶面必须进行弯沉值检测,不得大于计算弯沉值。
4.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施工前应进行加固土的室内试验,根据被加固土的性质及桩承载力要求,确定水泥参入比,水泥参入比最小不得小于15%。
2)控制最佳灰浆稠度、控制喷浆、搅拌提升速度及重复搅拌时的下沉和提升速度等技术参数。
3)施工纪录随时和标定的工艺参数对照,监控成桩质量,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施工时应实行甲方代表、监理代表当日签证制度。
4)水泥搅拌桩应在桩长范围内至少要复搅一遍,确保搅拌均匀。同时,桩顶1.0~1.5m范围内增加一次述浆,以提高其强度。
5)水泥浆应连续供应。如发生断浆现象,必须反复打,复打重叠长度必须大于1.0m。
6)浆液拌和应均匀,不得有结块;浆液不得离析或停滞时间过长,超过2小时应停止使用。
    7)成桩28天后,可开始基槽开挖,凿除软桩头。凿除桩头后长度不得小于设计桩长。
    8)监理根据施工情况确定静载试验与抽芯检验的具体位置。
七、土方回填
1、管道回填
1)管道敷设后应立即进行沟槽回填,在密闭性检验前除头部外露外,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的回填高度不小于0.5米;密闭性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2)沟槽回填应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进行,并确保管道和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应采取限位措施。
3)新型化学管材从管底至管顶以上0.7米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管顶0.7米以上沟槽采用机械回填时应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均匀进行,并夯实、碾压。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控制管道竖向变形。当管径较大、管顶覆土较高,可在管内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预变形等措施。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大于0.2米。
4)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机物和冻土,回填土中 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它杂硬物体。
5)管道回填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戗灰处理。
2、台背回填
1)台后填筑14%灰土、分层夯实,每层部大于20厘米,密实度≥96%(重型击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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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旁站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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