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规范分包结算工作,加强分包结算的过程控制,为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提供有效依据,同时明确相关部室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直营项目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3.管理职责
3.1项目经理部负责分包方的竣工结算。
3.2合约部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分包月预结算书及竣工结算书。
3.3财务资金部负责审核资金月进度计划,支付工程款。
4.工作内容
4.1分包结算原则
4.1.1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分包结算。
4.1.2按分包方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并控制在业主结算量以内。
4.1.3分包方的签证、索赔等分包合同外的费用控制在工程业主签认的标准以内,原则上于竣工结算后工程资金到位时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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