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略)
二、安全监理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04.12);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施工组织设计;
三、安全监理组织架构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2、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管组织架构图
(略)
四、安全监理组织架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检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4)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检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5、监理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五、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公众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5)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脚手架:
a)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4)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6)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作业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质;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f) 起重机安装和拆除企业必须有资质。
7)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总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8)安全文明管理:
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b)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c)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d)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e)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f)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
g)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h)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的检测工作;
i)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j)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K)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八、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和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九、安全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1、安全控制的任务。
第一,结合实际确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监控重点。
第二,在监理部内设置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第三,定期组织学习,熟悉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2、安全控制的内容:
第一,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第二,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第三,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第四,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第五,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检查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第八,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检查季节性(冬期、雨季、台风、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检查安全“三宝”使用及“四口”的防护情况。
第十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
第十三,检查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第十四,经常检查场容场貌。
3、安全控制的方法:
第一,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第二,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第三,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第四,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第五,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十、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1、死亡事故:零
2、重伤事故:零
3、轻伤事故:2‰
4、重大设备事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