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说明
1、本细则依据监理规划要求编制,是桩基施工的监理实施细则,结合监理规划共同使用。有关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具体方法和目标已在监理规划中明确,按监理规划要求执行。
2、本细则涵盖的工程范围为主桥和引桥的钻孔灌注桩桩基施工。范围内的钻孔灌注桩直径有Φ200 cm桩27根,Φ160 cm桩25根,Φ150 cm桩45根,Φ100 cm桩46根,共计143根。
二、 编制依据
2.1、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文件;
2.2、施工招标文件;
2.3、x大桥投标文件(技术标);
2.4、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
2.5、x大桥设计施工图;
2.6、x大桥监理规划。
三、 实际细则内容
准备工作
1、工程材料
1)钢材、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必须按出厂批号有出厂材料检验证,合格证和产品出厂证。监理人员必须检查相关证件的原始件,且复印件随《施工材料报验单》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钢材、水泥进场后,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通知监理人员参加按批号取样复验,经复验合格才允许使用,复验报告报项目监理部备查;
3)砂、石料首先由施工单位确定产地,项目监理部认为有考察产地的必要时,施工单位必须派有关人员,协助监理人员一起对产地进行考察。集料必须先经取样检验合格之后方准进场,进场后还需由监理人员参加的取样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检验报告报项目监理部备查;
4)其它材料按常规手续验收使用。
2、机具设备
1)施工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所报数量按期组织工况良好的机具、设备进场,并经项目监理部确认;
2)仪器设备进场后必须按规范规定检验、标定合格,经监理人员确认后,将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报项目监理部备查;
3)混凝土拌和站及泥浆拌制设施必须在桩基施工前进行试运转。
3、人员、技术资料准备
1)桩基施工必须有施工工艺及施工场地工艺流程布置图,施工工艺应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完成后,将优选的配合比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3)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满足施工要求,并备齐所有质控质检表格,桩基施工前桩位中心线放样、护筒顶标高测量准确无误;
4)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在上述内容符合开工条件后,审批桩基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