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建设监理是建筑业 发展 过程中解决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控制内容和方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建设监理;施工阶段;控制方法
引言
随着市场 经济 的充分发展, 企业 间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和服务质量已成为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建筑工程质量并不为人们真正重视,建设监理更是被人们长期忽视。虽然推行了一定的质量管理工作,但往往只停留在表面,只重视书面资料的齐备,而真正的工程质量并没有得到提高,造成质量管理工作和实际效果的严重脱节。当前的监理行业,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监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没起到严格监督、检查并保证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将会严重影响其日后发展和其信誉度。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所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及其有关工程建设 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 科学 的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目标系统。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
1.1对材料以及进厂设备进场的控制
工程监理者应该首先检查运到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或半成品,是否具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并向自己提出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该材料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进口材料需会同商检局一同检验。
工地交货的设备或机械到场,也要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及其使用技术说明书。设备进场后,定货方应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提出索赔。
1.2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国际惯例,承包商中标后,应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这一文件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照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任意自行改动。如确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着重以下几个方面: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主要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等。
1.3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应在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并写出会议记录,以作为对设计图纸的补充、修改以及施工的依据。图纸会审通常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进行。由各方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对在会议纪要中提出存在的问题,设计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
1.4设计图纸变更及其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于任何一方提出的现场设计变更要求,都应持谨慎的态度。除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或确有错误,以及无法施工非改不可之外,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出决定。
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的质量控制
2.1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监督与协助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商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再进行试验和复核。
2.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承包商的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若发现承包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处理,直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有权指令承包方暂时停工加以解决。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通常要按有关规范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为了对施工承包单位所进行的每一分部或分项工程的各个工序质量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监督、控制,还要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它是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建立的,是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工程对象施工或安装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监理工程师对这些控制活动的意见以及施工承包单位对这些意见的答复。它详细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施工跟踪档案通常包括材料生产跟踪档案和建筑物施工或安装跟踪档案。
2.3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验收
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应先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和专业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状况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的材料、半成品的使用等,还需经监理方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3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手段
3.1现场检查监督
这是身处工地的监理工作者所时常采用的一种现场检验手段。也就是在项目施工期间利用现场监督其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时发现事故可能出现的苗头,并分析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的 发展 变化等,从而可以及时进行控制。对于当下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这类监督检查尤为重要。
3.2实地测量
实地测量是控制建筑对象的几何尺寸以及方位的重要方法。在施工开始前,监理工作者应该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在施工的过程中也应随时注意控制,发现了偏差,应该及时纠正。其次,在工程中间验收时,对于几何尺寸等不符合要求者,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理。
3.3利用试验数据
监理工作者进行判断和确认各类材料以及工程内在品质的主要根据是试验数据。在施工的每道工序中,例如:拌和料配合比、材料性能、成品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需要通过试验的手段取得相应的数据来进行判断,从而确定质量状况。
3.4规定监控工作程序
可以规定双方所必须依据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并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分步施工,这也是监理工作者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例如:在未提交开工申请单,及并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时不得随意开工。
3.5利用支付控制权
支付控制权是对承包单位支付任何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业主不得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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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鹏.浅谈现阶段工程监理中的管理控制[J]. 中国 科技信息,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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