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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大型起重机械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大型起重机械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为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保证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 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监理规划》;
2、 由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6、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7、 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66号);
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9、《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通知
1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11、《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二、安全监理职责

(一)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二)总监的职责
1、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2、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3、对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组织验收;
4、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
5、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6、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7、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8、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10、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11、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2、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
13、建筑起重机械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
14、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
15、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16、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17、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运行使用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按规定核查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手续;
6、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
7、按规定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标志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范围: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吊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本工程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是、否)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需专家认证。
(二)大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核查要点
安装单位在安装告知时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和注明哪个工地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应对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安装告知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无锡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告知表》一式2份;
2、安装单位提供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方案;
3、安装单位提供经(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的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安装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安装单位信用手册复印件;
7、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印件;
9、安装单位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10、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证原件;
11、安装单位与使用或租赁单位的合同原件(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2、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原件;
13、总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印件。
(三)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特殊工程必须要进行旁站监理:
1、制定旁站方案,包括旁站部位、旁站内容、旁站记录;
2、按照旁站方案进行旁站,如实填报旁站记录表,做好安全监理日志;
3、发现安全隐患或实际施工与已审批的方案施工,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进行处理。
(四)大型起重机械旁站过程中核查要点:
1、使用单位及安装单位的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监督。
2、核查安装单位、安装人员是否人证一致。
3、监督施工单位、安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在安装阶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五)大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定期安全检查要点
1、塔身标准节、工作臂、平衡臂焊缝表面有无裂纹脱焊,焊缝有无明显缺陷,钢结构有无严重变形;
2、钢丝绳断丝是否超过标准或明显机变、扭结、严重断股现象;
3、吊钩防脱保险是否完好、有效;
4、力矩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幅度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6、起升高度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7、起重量限制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8、各控制电器有无零位保护,各线路是否整齐、损伤、老化现象;
9、垂直度是否符合标准≤3‰,附墙搭设必须安全合理、可靠;
10、起升机构制动器调整的是否恰当灵敏、可靠;
11、标准节螺栓、地脚螺栓是否有松动、变形现象;
12、塔吊基础是否有积水、地脚螺栓有无被土掩埋现象。
(六)塔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塔吊基础施工:
(1)塔吊基础几何尺寸必须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2)塔吊基础砼强度必须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3)塔吊基础下地耐力必须复核,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4)塔吊基础下不得有软地基,垃圾回填,并检查地质勘探报告,基础下不得有流砂或暗河;
(5)基础预埋螺栓必须符合塔吊设计图纸要求。
2、塔吊安装控制:
(1)首先审查安装单位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岗位证书,不得超越资质施工;
(2)审查安装拆除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等;
(3)审查塔吊使用年限、型号,不得使用过期或淘汰产品。审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4)检查塔吊外观,做常规性检查,观察其外观焊接,油漆防护情况,如外观较差,是不是需要补焊或焊接探伤试验,是否需重新刷漆;
(5)要求施工单位向安监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安监部门检查资料,签署意见后可以进行安装(塔吊拆除同样要向安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6)安装中总监派监理员进行旁站:
①检查汽车吊合格证和司机操作证。
②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组织指挥,检查操作工人是否具有操作证。
③检查总、分包单位的配合情况以及安全隔离措施。
④检查高强螺栓等配件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
⑤监理根据以上内容,写好旁站记录。
3、塔吊检测:
(1)要求施工单位通知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中心对塔吊进行检测。检查检测结果,需要整改的内容整改完毕后总包单位领取检测合格证;
(2)未领到检测合格证,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单位使用则发暂停令;
(3)检测合格证领取后,要求施工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检测合格证、使用证、产权证三证复印件挂在塔吊上。
4、使用及维修保养:
(1)塔吊升节及附墙由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作好记录,旁站内容同安装要求;
(2)要求塔吊司机班前对各种限位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后才能使用;
(3)塔吊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多台塔吊同时使用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防塔吊碰撞措施报监理审查;
(5)坚持塔吊每两周进行一次维修保养,由安装单位负责,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报监理组备查;
(6)平时监理组注意检查基坑内不得有积水,塔吊指挥是否跟班指挥,塔吊起吊重量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7)塔吊臂长范围内,临时工棚及道路应有双层安全防护棚;
(8)塔吊应使用专用开关箱,塔吊应有可靠防雷接地,并经测试合格;
(9)塔吊使用一年后必须进行重新检测。

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1、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内业及外业督促检查
内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核查施工企业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事项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外业: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要求作业。
2、监理工作措施
监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下发工程暂停令。

 

 

 

五、监理工作流程

建筑起重机械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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