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施工单位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和时间必须符合《规范》和检验批的规定。试块应由专人制作,并留有标记,试块的制作应在监理人员的监控下进行。
2、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养护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在监理机构的监控下进行。
3、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强度试验,必须在监理人员监控下进行。
4、施工单位私自进行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强度试验,或者在监理人员监控下进行强度试验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施工单位相应文件上签字。
5、严禁施工单位使用假试块进行强度试验,一经发现,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将试块按照不合格处理,相应的检验批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见证人员,与施工单位窜通一气、弄需作假,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