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包括: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及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与进度控制有关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日期、数据收集方式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和实现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2.审核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及在施工过程中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总目标,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劳动力、材料、机具和施工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各项单位(项)工程施工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工与计划衔接安排是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
3.按月、周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4.下达工程开工令。
(二)进度的事中控制
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调整,修改计划或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组织现场协调会。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三)进度的事后控制
1.审批工程延期,包括对工期延期和工程延期的处理。
2.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3.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4.审批竣工申请报告、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5.调解争议和处理索赔事项。
6.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7.工程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