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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在公路工程中的工作要点

         随着环保现象的日益严重,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已被列入各个建设阶段。为了避免因环保问题引起的赔偿,有的项目业主已开始与承包人签订环保责任状,为了保护环境,环保部门已介入公路工程建设。故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作为建设的一方――监理,应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此项工作,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与其他建设方共同做好环保工作,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一、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 
   环境保护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法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满足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效避免公路工程建设中的环境污染。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贷款项目均有此文件);国家有关资源环境保护法规;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规;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法规;地方有关环境质量法规。 
   三、环境保护监理的手段 
   从施工质量控制出发,规范化施工是达其目的的必然途径,而规范化施工又恰恰是解决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公路工程填筑路堤或开挖路堑会使局部水土流失加剧,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影响,可根据地形、桥涵、农田灌溉合理布置排水系统,最大限度地使原有地表水排泄和农田灌溉系统不因路基的修建而遭到破坏。可在公路两侧设侧沟、天沟、疏通地表径流,在路堑或路堤边坡种草籽、设置护坡、挡土墙等,以增强其稳定性。在大规模的土方施工点,采取随挖、随运、随铺、随夯的施工方法,不留松土面。尽可能地避免在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土方工程施工等。从公路工程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来看,路基扬尘和水毁是最主要的。前者发生在旱季,后者发生在雨季。雨季施工造成路堤边坡被毁,从而造成周边农田污染,严重的污染区,可以造成农作物颗粒无收。为了避免这一环保问题,旱季施工,监理可以督促承包人增加洒水车辆,对压实的路基经常性地洒水养护。为了有效控制水毁污染问题,在路堤填筑开始阶段,即要求承包人规范路堤施工程序。首先,将排水沟位置放线后开挖临时排水沟,以后人工修整即为排水沟基坑,并将开挖的基坑土堆成规则的拦水堤,还要保证临时排水沟真正能够排水。其次,在路堤填筑过程中,无论路堤高低,均应及时修整边坡,公路工程的路堤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修整后的边坡是密实的。最后,进入雨季,路堤必须做路拱,同时在路堤超宽位置,用修坡的土设置拦水带,可在边坡上每20m左右设置临时急流槽;路堑地段,监理应督促承包人遵循全断面、分层开挖的原则,及时恢复中、边桩,以控制挖亏,并及时修整边坡。在需要设置截水沟的位置,应开挖临时截水沟,以免洪水冲毁边坡。 
   四、环境保护监理的重要环节 
   环境保护监理的重要环节是取、弃土场施工。在实际施工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取、弃土场由于土质征地问题而变更较大;二是承包人在取、弃土场乱取、乱堆。前者破坏了设计阶段综合考虑的环境平衡,而后者使得环境破坏更加严重。所以,作为把握工程全局的监理方,对取、弃土场的施工,必须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理,其措施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施。首先,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对全线设计的取、弃土场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心中有数,才可能提出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其次,对变更的取、弃土场,除了实地调研外,在承包人上报征地报告时,即要求其提出环保措施,监理认为方案可行后,方可批准征地。最后,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环保措施,督促承包人实施。 
   五、环境保护监理在桥梁施工场地的控制 
   桥梁施工造成的污染,主要是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和废油,两者若控制不力,将会造成河流下游大面积污染,严重的还将危及水产养殖,从污染产生的原因来看,最主要的根源是施工场地不规范,施工不按规程操作。为此,桥梁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监理,应从规范施工现场入手。一是泥浆池,尤其是排浆池,应选在不宜外溢的地段;二是在泥浆池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三是定期检修机械,以免机油、废油四处溢流。 
   公路桥梁的预制场也存在规范化施工问题。首先,预制场场地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特别是选择已成型的路堤作预制场的。因为,若排水不畅,施工用水四处漫溢,影响路基质量;施工用水漫溢过程中形成自然径流,冲毁路堤边坡,从而造成污染。其次,各种材料堆放必须规范、有序,特别是砂、石及水泥,这些材料都是车辆运输及用人工或机械装卸的。如果堆放场地设置不合理,将会形成乱弃、乱堆的局面,从而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最后,施工完毕后的场地必须平整绿化,预制场一般为临时用地,所以完工后一定要恢复至开工前自然状态。 
   公路工程施工能否做到规范化,是解决和防范施工阶段环境污染的核心途径。而要真正做到规范化施工,实际和要求相差甚远,所以监理应该根据“五控两管”所包括的内容,严肃认真地将环境保护监理的精神实质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其主要表现为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确定环保措施是满足工程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监理工程师应对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检,特别注意取、弃土场的排水、挡土措施。在对取、弃土场生态恢复(植被绿化)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重点地旁站监理;在特殊生态保护地区,监理工程师应禁止施工单位将施工废料弃置在野地,并随时巡视检查执行效果。同时还应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监理的其他途径和措施,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监理应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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