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主要集中探讨了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的相关问题,论述了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更好的把握建筑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以期可以为今后的建筑监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
1. 前言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相关的建筑安全监理工作,就难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和质量,所以,做好建筑安全监理工作刻不容缓,明确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很有必要。
2. 建筑安全监理概述
所谓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筑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度。
3. 建筑安全监理的职责分析
3.1 《条例》对监理安全职责的要求(见表1)。
3.2 安全监理职责。
(1)从表1中监理人员的5项职责中可以看出:职责1着眼于源头控制,力求从工艺设计开始加强对安全的控制,从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因此监理人员的职责之一是熟悉国家明令淘汰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对工艺的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分析审核。职责2,3,4是对安全监理过程控制的要求,明确了现场安全控制的手段,即整改指令权、暂停工指令权和报告权,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时应符合上述要求。职责5为进行监理的依据,是一项安全监理的综合性条款,涉及到了施工的整个过程。由于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数量众多,是监理人员不便于把握的一个难点。
(2)综上所述,安全监理的职责就是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合同条款,对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技术过程、设备设施、施工人员资格及安全行为等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4. 建筑安全监理的任务
建筑施工是指施工人员把施工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这个过程。其过程比较复杂,涉及范围广,考核指标繁多。但是其中有两个实质性的东西:一个是质量;一个是安全。质量是对“实物”而言,建造“实物”的功能安全实现了设计的意图,这称为优良工程;主要功能实现了,但还有些不足,称为合格工程;如果建造“实物”的很多功能都不能实现设计的要求,即为不合格工程。这就是工程建设的主体。所谓安全主要是指建造“实物”的人在建造“实物”过程中,他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以及不合格工程对人们生命安全的威胁性。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不变的主题,安全是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往往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们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必要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目标的保护神。
4.1 安全监理的任务。
(1)安全监理是受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的,他们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保证完成授权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安全监理应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生产法规和标准施工,尽量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等缺点,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甚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稳定生产作为主要任务。
(3)在起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等一系列安全监理程序,并为之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再经项目法人批准监理细则,最后,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确定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的大小,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以及有关程序。
(4)现在的施工队伍虽然都是国家一级、二级施工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也雇佣不少民工,而民工的素质相对较低,因此应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民工的各方面素质和技能。
4.2 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在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4.2.1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4.2.2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4.2.3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这也是建筑监理的最主要的任务。这关系这整个项目的安全性是否合乎国家的标准、它是否能保证人住者的安全,保证人民的利益,监理一定得严格把关。
5. 建筑安全监理必须明确“三大目标控制”与安全工作的关系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贯穿于始终。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规定,监理人员要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和合同约定的造价、工期、质量二大目标的控制工作,但首要的工作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否则三大目标就不能实现,监理的三大控制就成为空话。施工安全是项目建设管理永恒的主题。
5.1 安全与投资、工期、质量的辩证关系。
工程工期是否能按计划如期完成,离不开安全的支持。施工中只有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才能保证工程按预定计划顺利进行,工程建设任务才能按计划完成,实现预定的工期目标。否则发生了安全事故,施工必然中断,计划工期难以实现,施工工期势必延长。安全与质量,安全是施工质量的前提,质量是施工安全的基础,安全永远是项目建设永恒的主题。没有安全施工条件,谈不上保证施工安全,更谈不上保证施工质量。应该这样认为:质量是项目建设管理追求的最终目标,安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的保护神。由此可见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落实“三大目标”重要控制手段之一。
5.2 依法行使安全监理权。
(1)施工阶段监理,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去宣传、检查、监督、实施。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的法律责任,把工程项目建设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力求实现三大目标。建筑工程监理利用工地协调会、碰头会,及时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工程施工内容和职工教育情况,提出防护标准和施工现场的实施意见,使安全监理做到针对性强、措施得力、整顿及时,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群防群治落到实处,也只有这样,三方管理才能协调一致,才是把安全生产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
5.3 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安全监理法定职责约束着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也是监理人员执行建立任务的指导,所以,监理人员在今后的监理工作中,必须要更加明确自己的监理法定职责。
参考文献
[1] 王蕊.如何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理职责[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9(01).
[2] 徐际红.浅析现阶段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安全.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