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全监理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正确地履行安全监理的职责,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包括施工准备期安全监理制度、施工期安全监理制度、竣工验收期安全监理制度等。本文从安全监理制度的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探索。
关键词: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制度
0引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由原来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变成现在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关系协调。在原来的基础上,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增加了安全控制的内容。根据对目前建设项目监理现状的调查,施工安全监理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一个主要工作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非常重视施工安全,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完成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共同的探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涉及的范围较广、工作内容较多。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从影响施工安全的各个因素开始建立一系列的安全监理制度。用安全监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期的施工安全监理,从各个环节、各个施工工序以及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工作程序等保证施工的安全,使项目建设始终处于一种安全状态。安全监理制度包括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监理制度、施工期的安全监理制度、竣工验收期的安全监理制度等。
1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准备期的工作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在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制定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如深基坑开挖、整体式脚手架等还应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准备期由项目经理的主持制定一系列保证工程项目能顺利施工的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同时为项目施工做好物质准备、场地准备、人员准备、施工机具准备等。这些工作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很强的指导作用和约束作用,这些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能否正常进行及项目建设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对这些工作要认真进行审查核验,确保各些工作有很强的适应性、科学性、完整性。
在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建立以审查核验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审查核验包括对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审查及相关资料的核验。审查核验制度规定审查核验的程序、内容、结论等。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后,应送交监理单位技术部门审查,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所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可行、是否满足安全监理的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业主审批,然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审查不合格,则责令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重新编制。
施工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应交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审批的内容包括审核技术文件的内容是完整、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所采用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于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高大模板及支撑系统、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批准施工单位按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重新编制,直到满足要求。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提交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安全管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用证、拟采用的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证等资料,同时对这些资料进行逐项核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验,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审查核验制度认真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各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只有准备达到要求才能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开工报告,同意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施工准备期的安全管理制度
各种施工活动主要在施工期进行,许多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出现在施工期。在施工期,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的重点应放工施工现场,应建立以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工地例会制度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检查验收制度主要包括检查验收的依倨、内容、数量、方法及结论等工作程序和要求,督促整改制度主要包括督促整改的通知、内容、方法、验收等工作程序和要求,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包括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清单、检查、暂停施工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验收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工地例会制度包括工地例会的参加人员、会议流程、会议纪要、开会时间、会议内容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活动的逐步开展,影响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始步出现,对安全施工的影响和作用开始逐步发挥,安全监理的难度逐渐加大。监理工程师应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日常检查验收力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验收的依据有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准备制定的各项技术文件、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等。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安全检查验收应主动积极,不能等待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报告后进行,检查的次数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为准。检查的方法可以采用旁站、平行检查、抽查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或有安全隐患的部位、时段、工序等在施工时要进行旁站,正常施工时要进行平行检查,其它施工时可以采用抽查。检查验收的内容要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等确定。检查验收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及时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沟通与交流。检查验收合格时方可继续施工。在检查验收时,如果发现存在影响施工安全的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的形式给施工单位项目部下达整改通知单或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整改,消除安全施工隐患,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施工单位项目部接到整改通知单或监理通知单后应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意见,施工可以继续进行。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清单中的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令,同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与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道共同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将重大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项目部接到暂停施工令后应主动积极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项目部按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同时签署恢复施工令。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恢复施工令的要求继续组织施工。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验收结论及恢复施工令应及时报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随时进行抽查,检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验收意见。
工地例会是一个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的场所。工地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等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应定期召开,出现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安全事故时也应立即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涉及的内容较多,但安全施工的内容必不可缺。对于安全施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施工工作情况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或发言,工程项目监理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提出施工安全的现状、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安全施工要求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或发言,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提出施工安全的现状、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安全施工要求等内容的书面报告或发言。工地例会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参与人员均应签字。在处理安全事故时,会议纪要能起法律证据作用。
3竣工验收期的安全监理制度
工程项目进入竣工验收期后,施工单位主要进行局部整改的工作,没有很多的施工活动,参与施工的人数也非常少,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小。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收集各种资料,迎接竣工验收,同时作好工作总结,为以后的安全监理工作提供工作经验。竣工验收期的安全监理制度建设以资料归档制度为中心进行。资料归档制度应包括安全监理资料收集整理的内容、要求、责任人、工作流程等。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应由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资料归档应按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监理归档资料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审查核验意见和记录、日常安全检查、验收等资料与记录;第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对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第三、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每日巡查记录或监理日志。
4结语
安全监理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建立一系例的安全监理制度,能从工作程序保证参加项目建设的每个人都参与安全监理,使施工安全深入每个项目建设者的心中,使安全施工成为每一个项目建设者的行为准则。这样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实现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试行)》,湘建建[2008]72号.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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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邓铁军.工程建设环境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7]冯景楚.对建设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