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安全监理与管理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减少人员的伤亡及职业病;第二是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遭毁损以及保障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是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和工业污染,使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大。下面将结合我国建筑安全监理与管理的状况,及如何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进行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监理与管理的现状
1.1安全监理事故的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系统论的观点,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四点: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物—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环境—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管理—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因为管理对人、物和环境都会产生作用和影响。
1.2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现状分析: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监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监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被认为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设备)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由直接关系的要素,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监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它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监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监理措施落实不及时。安全监理资源严重浪费,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2新型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2.1理论依据:(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安全监理模式,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从组织、流程到方法都应该体现这个原则;(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因此,做为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的安全性进行事先评估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安全。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防止把安全监理与施工生产分开管理的误区;(3)全员参与的原则。
2.2法律依据:(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监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理方针,并自始至终贯彻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监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
3新型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特点
3.1具有新的项目安全监理理念: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人数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施工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3.2以新的安全文化为核心:安全监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文化。塑造新的安全文化就是要培育全员安全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
3.3实现了四个转变: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监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监理;变单纯的安全监理为安全监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4如何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
4.1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
4.1.1项目安全监理组织的定义: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监理,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监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监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监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监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4.1.2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1)安全监理监督层: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2)安全监理实施层:包括专业工程师、班组长和操作工人。
4.2调整安全监理职责
4.2.1安全监理监督层的职责:(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因此,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划分安全监理责任,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对安全监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2)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执行者,与项目经理一样,也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人。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应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核;负责对施工员进行总体安全监理方案交底,负责按分部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负责监督安全监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安全监理过程进行监督。
4.2.2安全监理实施层:(1)施工员:施工员(专业工程师)是工程施工的中坚力量,具有数量多、学历高、总体素质好的优势,但由于传统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把安全与生产没有有机结合起来,造成了施工员的安全监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调整安全监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施工员的安全监理职责;(2)班组长:班组长是操作工人的直接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对工人具有直接影响,因此,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作为班组长必须做到,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坚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塑造遵章守纪的风气,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保护;(3)操作工人:从事故伤亡人员的统计分析来看,事故伤亡人员几乎全部是操作工人,而从事故原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因此,操作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程度是安全监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操作工人来说,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4.3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2)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
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
结语:对于建筑安全监理与控制,不仅国家要从宏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理控制,建筑企业自身也要从微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理控制。并且要以国家的管理来指导建筑企业的安全监理,以企业的建筑安全监理为具体实施方法。要综合运用国家和企业共同管理与控制,以求达到建筑生产安全,高效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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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明云,杨学永,王亚丽.建筑安全监理与控制[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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