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项目监理部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包含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施工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时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