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工程的消防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等工程的消防验收; 其它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