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定适用于《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包括楠竹山镇)。在规划区内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城乡规划,除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外,必须遵守本规定。市域范围内其他各县(市)及建制镇可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乡村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