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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对策探讨

 论文导读: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近年来成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热点话题之一。探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新形势,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1 引 言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近年来成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热点话题之一。我国每年有十几万人死于各种伤亡事故,平均每天事故死亡300余人,因事故伤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每年1 500亿元左右,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占的比重较大。严峻的形势给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探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与对策,对于免究监理责任,促进施工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现目标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硕士论文,新形势。。笔者结合近年来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出经验和做法如下。

  2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明确依据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并熟练掌握。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项目监理合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合同、图纸、安全技术要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批准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业主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

  监理人员是安全环节上直接面对社会的最后一环,某种程度上,监理会成为安全环节所有错误的最后承担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来是设计单位、供料商、施工单位环节的问题,最后也由于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细致等,被迫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感是当务之急。全体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监理放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3 项目监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将职责落实到人。总监直接负责,全员参与安全监理。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做到安全监理有据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单列,也可以将安全监理体现在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强对全员安全监理的教育培训,保证人员素质,安全监理有据可依。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深入施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促进施工安全工作,从行动上做到有据必依。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隐患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初始措施和后续措施,从落实上做到恪尽职守。硕士论文,新形势。。

  4 施工监理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工作中,不可忘记法律赋予自己的安全生产监理义务和责任,重点做好两个阶段的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方案》,施工阶段要做好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4.1 施工准备阶段

  在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或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由项目总监签发。其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是重中之重,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申请合同项目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工程开仓、地下工程开工、垂直运输作业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完成审查并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应作为安全监理中的第一个“停止点”来对待。《安全技术措施》未通过监理审查的,该项作业不得开工。若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监理人员要及时制止,并下发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监理人员应向业主书面报告,与业主一道采取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机构应在与业主、施工单位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很有必要与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商量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法,包括经济罚款和载入市场信誉不良记录档案,有效地促使施工单位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4.2 施工阶段

  以往的监理人员在工地一线偏重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工作,当前的法律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监理也要常抓不懈。监理人员应尽快更新观念,适应新的要求,明确日常施工安全检查的事项。在安全监理指导思想上,要善于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理工作是重在预防,即强调事前控制,主动控制和超前控制。在安全监理内容方面,重点检查“人-机-料-法-环”五个层面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生产过程记录和安全自检记录。在安全监理的响应方面,将施工安全措施的具备作为安全监理中第二个“停止点”来对待,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发出安全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后向业主报告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避免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4.3 安全监理记录、整编、归档

  监理工程师要把安全记录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步做好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以免丢失。安全记录包括日常历次检查记录、现场监理通知、自身培训记录、考试记录等,并按年度或文类分类后排序、编页、装订、建档、保管。

  4.4 事故调查处理阶段

  当工程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和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业主或有关主管部门。硕士论文,新形势。。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监理工程师承担全部、部分责任或免除事故责任。

 

参考文献

[1]党智勇.浅谈工程建设安全监理[J].建筑安全,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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