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应编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专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专篇》应包括如下内容(注:带*号的为必须说明事项,其他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进行说明):
一、土建(民用建筑)
(一)概况:
*1、列举设计所依据的消防技术规范。
*2、概述建筑物的层数、高度、总建筑面积、各层的具体使用功能。
*3、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按《高规》第3.0.1条确定建筑物的建筑功能分类:商住楼、住宅楼、综合楼、医院、教学楼、办公楼等等。说明建筑物是否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确定建筑物是否属于高级旅馆、高级住宅,是否属于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划分建筑类别:一类高层、二类高层、多层。
*4、说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级至四级),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及采取的防火保护措施。
5、建筑物外墙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说明玻璃幕墙的防火措施。
(二)总平面布置
*1、概述建筑物四周(具体到东、西、南、北面)其他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建筑高度、层数、功能等),四周有厂房、仓库、储罐时,应明确厂房、仓库、储罐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仓库及储罐应进一步明确储量等技术参数,说明拟建建筑与四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不足时,应说明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
*2、说明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设置情况,消防车道的形式属于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物某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设有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应说明车道的位置;说明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如离建筑物外墙的距离,消防车道的净宽、净高等参数。设置回车场时应说明回车场的具体位置及回车场的大小;说明中应确定某一个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说明登高面的地面承重及路面平整情况等。
(三)平面布置
*1、说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部位,明确消防水泵房是否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是否设有直通室外的门。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设在其他已建建筑内应予以说明并应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2、当建筑物内设有柴油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等特殊房间,应说明上述设备用房的设置部位,说明具体的防火措施,如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锅炉房的单台容量及总容量是多少等等,对比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3、如设有歌舞娱乐场所、多功能厅等特殊功能用房,应说明其设置楼层及具体的特殊防火措施,设有何种自动消防系统,是否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等。
4、如建筑物内使用丙类液体燃料或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应说明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的储量及设置部位,采取了哪些防火保护措施。
5、如建筑物内设有汽车库,应说明汽车库的设计停车数量,并据此确定汽车库类别(一、二、三、四类);按汽车库的汽车疏散方式对车库分类(坡道式疏散汽车库、电梯疏散出口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说明汽车库汽车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宽度,如采用电梯传送,应说明电梯数量。
*6、提供各楼层的防火分区原则,应说明各部位是否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如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还需明确是否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采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提供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
*7、说明各部位防烟分区的面积及防烟分隔物的情况。
(四)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
*1、提供各楼层(住宅除外)疏散人数计算公式及结果,商场应分别明确商业营业厅、仓储、为顾客服务用房等的面积并应符合《商店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餐厅应根据档次确定每个餐位占用的建筑面积。根据各层需疏散人数和疏散宽度指标确定各层需设置的疏散楼梯宽度。
*2、说明建筑物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及数量,每个疏散楼梯、前室的疏散门的有效宽度,疏散门的选型及开启方向。应说明各楼梯在首层是否设置直接对外出口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如地下层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应说明楼梯间在首层的分隔措施;剪刀楼梯应明确两座防烟楼梯的分隔措施;明确各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防烟形式,采用自然排烟还是正压送风或其他特殊措施。如果设有室外疏散楼梯,应说明楼梯的宽度、扶手的高度及采取的其他防火措施。
3、提供建筑物设计消防电梯数量及分布情况,提供消防电梯的前室面积、电梯载重量、行驶速度、排水设施的排水井容量及排水泵的排水量等技术参数。
*4、提供疏散内走道的净宽,对比相关规范是否满足相关要求。说明各房间门距离安全出口、房间内任何一点至房间门的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其他要求
*1、提供建筑物消防供电设计负荷等级(一、二、三级),明确保证相应负荷的措施(或设施)。
*2、提供管道井的设置情况:井壁的耐火极限、管井门的选型、管井的封堵等防火措施。
*3、说明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部位,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防烟的部位,其他自动消防系统的设置部位。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土建(工业建筑)
(一)概况:
*1、列举设计所依据的消防技术规范。
*2、概述厂房、仓库的层数、建筑高度、各层建筑面积及具体使用功能,说明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形式,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如采用钢结构,应明确各建筑构件采用何种防火保护措施,各构件耐火极限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3、简单介绍厂房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生产中使用的主要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使用部位、数量及火灾危险性类别,据此确定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介绍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并据此确定仓库的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对于甲、乙、丙类仓库,应说明属于哪一类哪一项。
4、一座厂房、仓库有不同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部位时,应按生产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如厂房按危险性小的部位确定,应提供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及其占厂房(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及采取何种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二)总平面布置
*1、厂房、仓库四周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层数、高度、面积、使用功能等,甲、乙类仓库等按储量确定防火间距的应提供其储量),厂房与四周建筑的防火间间距。
2、如采取特殊措施以减少防火间距应予以说明。
3、如厂房之间采用成组布置应予以说明。
4、如厂房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应予以说明。
*5、厂房、仓库是否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两个长边设计消防车道,是否设有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提供消防车道的净宽、净高。
(三)平面布置
*1、防火分区的基本原则: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等。
2、有爆炸危险的甲类生产部位,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
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确定泄压部位(门、窗、轻质墙体等),应提供泄压设施情况并提供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及其计算书。
4、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泄压设施,顶棚应尽量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
5、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应明确全体的防护措施。
6、说明甲、乙类厂房、仓库所用电器防爆等级。
7、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说明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如必须毗邻厂房设置时,应对采取特殊的特殊措施予以说明: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8、多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厂房内,是否设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如设置,采取何种特殊防火措施,仓库的占地面积、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等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9、如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应说明其储量不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10、如有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说明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库房,应设有防止水浸渍损失的设施。具体说明措施的施工方法。
11、说明甲、乙类库房内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
(四)安全疏散
*1、说明厂房、仓库疏散楼梯的数量、各楼梯设置形式及楼梯宽度等情况。
*2、每个防火分区是否均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如按规范要求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况应按规范说明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面积、同一时间工作人数。
*3、说明厂房安全疏散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五)其他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如屋顶采用燃烧体不难燃烧体结构,防火墙应截断屋顶结构且应高出非燃烧体屋面不小于40cm,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不小于50 cm,如屋盖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为1h)时,应予以说明。
2、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非燃烧体固定窗扇时应予以说明。
3、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提供各储罐的容积、储存的主要物品及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以及储罐区的防护堤设置情况。
*4、说明建筑物消防供电负荷等级,和保证相应负荷的措施(或设施)。
*5、说明建筑物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如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自动来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说明各系统的保护部位。
三、自动消防系统
(一) 室外消火栓系统
*1、说明室外消火栓的消防用水供给方式(市政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说明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
*2、说明室外消防用水的设计用水量(L/S)、及室外消火栓数量,说明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如室外消火栓由消防泵供水,说明消防水泵的扬程、流量及水泵数量,说明消防水泵的主、备关系,说明设计火灾延续时间用水量及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
*3、说明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是否布置成环状,说明环状进水管的数量,说明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低工作压力。
4、如需考虑冷却用水,应按规范要求计算冷却用水量。
5、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
*1、说明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给水方式(市政消防给水管网或消防水池),说明系统是否设置环状管网及环状管网的进水管数量。说明系统采用常高压或临时高压。
*2、说明室内消火栓的竖向分区情况,提供各分区最有利点压力(减压阀后压力)、最有利点消火栓出水压力和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压力。说明“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0.8Mpa时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消火栓处设减压装置”,如消火栓采用减压恒压消火栓或消火栓口采用减压阀应予以说明。
*3、说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L/S)、火灾延续时间,提供消防用水量计算公式及火灾延续时间室内设计消防用水量,说明消防水池有效容量。如室内消火栓由消防泵供水,说明消防水泵的扬程、流量及水泵数量,说明水泵的主、备关系,
*4、说明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水箱的设置高度和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未能满足规范的要求时应说明采取了何用增压设施。
*5、说明消火栓布置的间距及最少充实水柱,说明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同层两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说明消防竖管的直径。
*6、说明室内消火栓的安装要求: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m,栓口出水方向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7、说明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及设置位置。
*8、说明消防水泵采用自灌式吸水,提供消防水泵吸水管的数量。
9、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提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选型,提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部位,各部位的火灾危险等级;提供各部位的设计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以及喷头的工作压力。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竖向分区情况各分区,提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的数量、扬程、流量,提供各分区最有利点压力(减压阀后压力)、最有利点喷头工作压力和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
3、对于仓库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明确仓库最大净空高度、货品最大堆积高度、系统喷头的选型(包括流量系统和安装形式),喷头的喷水强度和作用面积以及工作压力。
*4、说明喷头布置的最大间距。
5、提供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是否设有喷头。
*6、提供配水管的选型、连接方式。
7*、提供高位消防水箱的高度、储水量,提供消防水箱的供水保证系统最不利点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度是多少。
*8、提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
*9、提供消防水泵的联动方式,提供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列出执行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
*2、概括说明设置建筑物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具体部位。
*3、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的分级:特级、一级、二级;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结构形式: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简述系统的组成。
*4、说明报警系统是否设有火灾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如设火灾应急广播,应说明扬声器的设置要求;如设火灾警报装置,应说明警报装置的设置要求。
*5、说明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要求:
(1) 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 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3) 设置消防电电话分机的特殊房间;
(4)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电话塞孔;
(5)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6、说明探测区域的划分原则,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建筑物的闷顶和夹层。
*7、详细说明各部位火灾探测器的选型;说明点型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说明线型探测器的设置技术要求。
*8、说明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要求: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9、说明消防控制室的设置部位,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对消防设备的控制及显示功能:
(1)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
(2)控制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
(3)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4)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
(5)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6)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装置与应急广播的控制程序。
10、根据系统配备的子系统种类,分别说明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
*11、说明系统的供电要求: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采用火灾报警控制或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12、对照规范要求,说明系统接地和布线的要求。
1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防排烟系统
*1、分别说明各楼梯间、前室(含合用前室)、内走道、地上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房间、地下室房间(含汽车库)设置的防烟、排烟措施,说明中楼梯和前室(合用前室)应具体到楼层和(或)轴位,房间应具体到楼层和房间号;防烟措施包括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可开启外窗,排烟措施包括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
2、设置可开启外窗的,应明确楼梯间、前室、内走道、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前室(含合用前室)应明确送风风量,计算楼梯间、前室的余压;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应说明最大防烟分区面积,说明防烟分区内单位面积(m2)内排烟量的取值(m3/h)(中庭及地下室汽车库按每小时次数计算),说明选用排烟风机的风量。应对照规范,开启外窗面积和风机风量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3、说明防烟分区的措施、面积,防烟分区是否跨越防火分区,说明防烟分隔物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4、说明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排烟口设置的部位(是否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的最小水平距离是否大于1.5m)。
5、说明排烟系统的排烟防火阀的设置部位,排烟管道的选材(特别是燃烧性能)。
6、说明机械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的启动方式:1、系统联动;2、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3、消防控制中心手动开启;4、现场手动开启。
7、说明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道的材料,管道、风口的风速。
8、地下室的机械排烟系统,应说明补风量。
9、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六)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1、说明系统设置部位,所在部位的净空高度、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等情况。
2、介绍大空间的建筑高度,说明系统的选型: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3、说明系统的配置组件包括哪些。
4、说明系统的设计流量,对照规范是否满足要求。
5、说明系统配套的智能红外探测组件的安装情况。
6、说明喷头及水炮的平面布置间距、喷头与边墙的间距。
7、说明系统选用配水管的材质、配水管最大工作压力情况。
8、说明系统的水源类型(市政给水、消防水池等),计算1小时的供水量,核对消防水池用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说明消防水泵(含稳压泵)的数量、扬程、流量等技术参数,水泵的自灌式吸水、水泵的吸水管根数等情况。
10、说明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及气压稳压装置。
11、说明系统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等情况。
12、说明系统的控制方式。
13、说明系统的供配电情况,火灾报警装置的设置情况。
1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