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政工程的项目管理已走过了二十几年的历程,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项目管理机制,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近几年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情况下,更需要不断创新,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1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1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有些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力,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有的工程开工多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
许可证,检查时才补办;有的政府投资工程为追求所谓“政绩”,一味压缩工期,甚至缩短设计周期,这极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内在品质的降低,运行后出现大量的质量问题。
1.2质量意识不强
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有的为了献礼或向媒体交代或应付检查,往往重视工期而忽视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不同步,表格不统一,后补资料甚至出现假资料。
1.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问题
现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建筑企业搞内部项目承包制,项目部只给公司交管理费,这种类似转包挂靠的行为削弱了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有的以包代管,质保体系不健全;有的不按图样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另外,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和结构调整,原来的许多分包企业逐步成长为总包企业,这些新兴的总包企业往往在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上存在薄弱环节。
1.4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效果达不到要求
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许多持证的人员由于身兼数职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监理质量没有保证。
2抓好当前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措施
2.1管理班子
工程建设项目的一次性决定了项目班子的针对性。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组建班子时首先应明确这样一个认识,这个班子必须满足完成这个项目任务的各种要求。基于此,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先要研究该项目工程的基本特点,包括规模、结构、工期、质量要求、可能遇到的恶劣气候情况,以及其他指令性特殊要求等,为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打好基础。同时班子成员还必须具有敬业精神,有良好的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建筑行业引进并创造了大量的、先进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模式,使得行业总体施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这种形势下,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班子每个成员的自身素质,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站稳脚跟。
2.2抓好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
2.2.1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应参照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FIDIC土木工程施工通用合同条件》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制定完善的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程序、措施。对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中按监理模式进行分工、授权,使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尤其是要分清同承包方的责任界限,既要认真负责,又不能越俎代庖,做到严格管理、责任明确。
2.2.2工程进度管理方面
应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条款中有关工程进度、工期的规定,采用网络计划技术等先进的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管理、控制。同时要结合市政工程特点制定明确的进度管理工作制度及决策机制,明确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前预见多专业、多单位交叉施工的矛盾,及早采取措施,避免因业主协调原因延误工期,并公平、合理地处理承包方施工进度偏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综合平衡,适时调整工期与投资控制计划,保证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2.2.3工程投资管理方面
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条款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严格的工程经济签证、工程量确认等投资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准确区分业主与承包方应当承担费用的界限,及时、公平、合理地确认合同变更价款,并保留齐全、完整的原始记录、证据,便于纠纷的处理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时应确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工程进度投资目标冲突时,科学合理地调整计划,实现工程目标。
2.2.4合同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进
将建设监理理论引入市政工程管理就要求必须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FIDIC条款的内容、格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建设监理理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程序。在当前过渡时期,虽然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中业主与现场工程管理者的成份还没有完全分开,没有从体制上根本消除影响工程管理者公平、公正进行监理的因素,但是可以先采取将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划分为行使业主职能和行使监理职能两部分的方式来改进管理体制。
2.3项目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项目管理体系,要加强“三个层次”的控制和各层次的职能,即政府监督、项目(施工)监理和企业自检。要在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三者的关系。并概括为:①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承发包的关系;②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③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监理、检验和质管组织:①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办法和监理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对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均具有监督权,以负责保护双方利益;②建设单位要组织检验小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质检和抽检;③施工单位要成立各施工点质管小组,负责自检、专检和互检。
2.4加强民主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
必须建立一整套自我约束机制,而实行民主管理则是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的基本方法。我们的具体做法可归纳为几点:①建立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对于重要决定和重大决策,项目经理要在民主管理委员会上阐明自己的看法和态度,征求大家意见;②经营方面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谋求领导同志的支持与监督;③让项目部全体员工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做到“人人重视质量”;④做到“安全人人有责”,抓住“标准化”不放松,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⑤涉及采购、合同等问题须经过有关人员集体商量、研究,最后由项目经理综合大家意见做出决定,使财物使用权在共同参与决策的基础上集中在项目经理手中。
3结束语
总之,无论是市政工程还是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是全方位的,要求项目经营者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都要纳入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使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地进行。施工项目的成功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不断前进,对项目、对企业有良好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作为项目管理者,只要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在项目的实践中不断摸索,就能创造出一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