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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楼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方案30p

  • 资料大小:242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4-01-15 15:30
  • 发布作者:荟苛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1.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2~4人的现场“安全纠察队”,队员需佩带统一的“安全纠察”臂章,享有项目经理特许权,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施工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工作制度    1)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周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 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市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5)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怀化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6)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7)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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