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质量控制措施: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一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 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两个重点 一是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地基工程、主体结构、装饰工程;重要的分项工程是钢筋、混凝土、防水(浴室厕所和厨房);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试运转等分项工程。 二是关键部位:包括梁柱节点,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搭接要求,大面积混凝土浇筑,C30以上混凝土的试配及钢结构安装。 (3)三个阶段 一是施工准备阶段:包括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的审批的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施工阶段:包括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三是成品验收阶段:包括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 (4)四个手段 一是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工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二是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正,无法修正的要返工。 三是试验: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混凝土、砂浆等级等,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四是指令性文件: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首先停止继续施工,责令其施工单位分析原因,然后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监理工就 程师根据建设部及各地区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规定,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处理事故增加的工程费,根据合同条款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处理办法: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1)推倒重来:凡未达到规范标准,明显的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 (2)采取经批准的加固或整改方法。 (3)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范围内无法解决,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技术调查研究处理。 1、原材料、构件及设备的预控 A、材料加工的质量控制 材料加工定货时,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地和生产厂家,然后监理单位会同承包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经过认可后按检查评定样品进行 验收。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按批量抽查,并将结果报监理审核。 B、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a.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或实验报告; b.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提样复试; c.监理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检查或随机抽查。 (2)钢筋工程的质量预控 A、检查钢筋的标牌、炉号、厂家及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复试,每月5日前施工单位按建筑材料检验单填报钢筋进场报表。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化学成分分析实验; 一无出厂证明或钢筋号不对的; 二是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材; 三是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材料机械性能明显不正常的。 C、实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在工程上,并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和监理工程师处理并记录在案。 D、钢筋加工制作; (a)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工料表,准备工作情况; (b)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制度,焊工持上岗证; (c)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有颗粒壮或鳞片壮老化锈的钢筋不能用,需要带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得以其它钢筋带换; E、钢筋加工成品要求; a.钢筋的型号尺寸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b.钢筋的表面应清洁,无损伤、油漆和锈蚀; c.钢筋应平直无曲折,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挫伤; d.钢筋的弯曲与弯钩应符号设计要求及规范质量要求。 F、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要求; a.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b.指钢筋焊接前,必须经过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能大批量焊接; c.钢筋焊接质量验收按JGJ118-84执行,其中带肋钢筋挤压连接啊冶金工业部研究院企业标准Q∕YJY008-91执行; d.钢筋焊接加工前检查和加工中检查,焊接不合格的钢筋不能进入安装现场。 G、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a.钢筋绑扎前要求弹出位置线标记,分出双层钢筋位置线,尤其是柱、墙、门、窗口的主筋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 b.钢筋接头位置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c.检验质量标准按照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验收规范第三章,钢筋工程规定第五节钢筋的绑扎与安装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控制 A、混凝土开盘前的质量控制 a.混凝土浇注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和实验报告(包括商品混凝土)。水泥应有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明,水泥强度,安定性实验报告,砂石的实验报告和已通过试配的混凝土配比单。 b.混凝土开盘前认真组织水暖器、电气、土建联合检查,办好隐蔽验收,申报施工单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经各方确认方能开始浇注。 c.监理工程师在浇注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对混凝土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的规定,凡无出厂证明书的禁止使用,外加剂进场必须有专人验收、保管、发放每5吨为一批(不够按一批记)使用前进行验收。 F、配合比的控制 a.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和实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按试配结果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b.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过磅质量控制。 B、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 a.现场必须具备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条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b.现场实验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c.混凝土施工前应做技术安全交底,并应具备混凝土养护条件,特别是季度性施工期间的防水、防冻措施,要设专人负责实施。 d.各类型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按各地区规定执行。 e.混凝土搅拌、运送、浇注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加水。 C、砌筑用红专、砂石的质量控制 a.凡是用于建筑物的红专必须具备厂家的材质证明书和试压报告单,砌筑用砖的几何尺寸正确符合设计规范,平直菱角无损伤,现场对方整齐。 b.砌筑前要求发水,发透到砖吃水三分之二左右。 c.砂要中砂,干净不含有树皮草根,含泥量不超过建筑规范要求。 d.石要求级配均匀,用于混凝土的圆石要求20-50MM的距径,含泥量要符合建筑规范要求,用于混凝土搅拌前要用水冲洗干净方能使用。 (二)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原则 (1)根据建筑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2)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经监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实施计划。 2、进度控制的内容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2)运用“监理函”软件,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进度计划方面的信息输入计算机。 (3)审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及所列的规格与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随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几是提出意见,协助承包单位修改网络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