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各环节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特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3.本导则是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状况,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水室内标高等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4.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