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直径为16~40mm的II、III级带肋钢筋的径向挤压连接、镦粗直螺纹连接。 5.2.1 套筒挤压连接施工 a)工艺参数 挤压压痕宽度 、道次(挤压面积)和压痕处直径(挤压变形量)是施工工艺的主要参数,同时,也是对挤压接头进行外观检验,判定接头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而压模形状对挤压压痕宽度、压痕处直径有着重要的关系,压模形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挤压工艺参数的选择、确定。 挤压压模的形状应根据钢筋外形、直径和钢套筒尺寸和挤压钳挤压能力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在施工中有条件时,加压角度(加压角度是指挤压方向和钢筋纵肋平面的夹角)控制挤压在90·方向,可更好地保证接头性能。 挤压道数: 钢筋挤压接头的质量、工效与挤压道数有直接的关系,而挤压道数由与压痕设备的能力,钢筋规格,压模尺寸,钢套筒材质及壁厚尺寸有关。主要原则是以尽量少的挤压道数,使钢筋挤压连接的接头性能达到最优的质量要求。挤压接头在做各种型式试验时,不仅应断在钢筋母材上,而且根据我国有关标准规定,接头产生的残余变形量必须小于一定值,例如:YB 9250—93规定单向拉伸试验时,试件残余变形量不得大于0.15mm,这样其接头质量才能达到最高级别的要求。 压痕处直径的挤压变形量 挤压变形量时挤压连接工艺的另以重要参数,也是鉴定接头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变形量过小,钢套筒与钢筋横肋咬合少,受力时剪切面积小,往往会造成接头强度达不到要求,或接头残余变形量过大,接头不合格。变形量过大,则容易造成钢套筒壁被挤压得太薄,挤压处钢套筒截面太小,受力时容易在钢套筒挤压处发生断裂。因此,挤压变形量必须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在实际工程应用时,主要控制压痕深度,检测时用相应的检测卡板来检查压痕最小直径,其尺寸控制在允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