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 基本规定 本工艺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砌体、抹灰工程。 1. 砌体、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3.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4. 砌筑前,应将砌筑部位清理干净,放出墙身中心线及边线,浇水湿润。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5. 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6. 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 7. 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8. 框架结构填充墙,设计图无特殊要求时,长度超过4m,需设构造柱。高度超过4m,需设圈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