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质量控制细则
1 监理依据
1.1 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所采用的标准图。
1.2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1.3 钢结构工程施工应遵守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地方性标准;
1.3.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3.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1.3.3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0
1.3.4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JGJ81-91
1.3.5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
1.3.6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和螺栓 GB3098.1
1.3.7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CECS24:90
1.3.8 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GB9978
2 钢结构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划分
2.1 钢结构安装工程
2.1.1 分项工程:应按钢结构焊接、高强螺栓连接、主体结构安装、围护结构安装、平台、钢梯和栏杆安装、压型钢板安装和结构涂装等主要工种和工种进行划分。
2.1.2 分部工程:应按空间刚度单元进行划分。
2.1.3 单位工程:应按钢结构重量大于或等于2000t,并由种类齐全的构件组成的独立建(构)筑物或大型工业结构工程中结构独立的工艺区段安装工程进行划分。
2.2 钢结构制作工程
2.2.1 分项工程:应按钢柱、桁架、空腹桁架、实腹梁、组合梁、墙架、吊车梁等构件制作、焊接、涂装以及压型钢板制作等构件主要工种进行划分。
2.2.2 分部工程:应按分项工程中构件种类进行划分。
2.2.3 制作项目应按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或钢结构制作和同规定的全部构件制作进行划分。
3 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
钢材、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作为成品的焊接球和螺栓球,封板、锥头和套筒,金属压型板、涂装材料(防腐涂料、防火涂料)以钢结构用橡胶垫等材料,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数量检验方法(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规范GB50205-2001第4章进行验收。具体执行按附录A、B、F、G规定进行。
4 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4.1 钢构件制作工程
钢构件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按检验批划分进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数量、检验方法、验收见规范GB50205-2001第5、6、7章。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见规范GB50205-2001第5.2.4条。
高强螺栓连接应按规范GB50205-2001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
4.2 钢构件组装工程
钢构件预拼装:按划分的检验批进行。允许偏差按GB50205-2001附录D的规定。钢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见GB50205-2001附录C。
5 质量检验和验收
5.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钢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之一应按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当主体结构均为钢结构时应按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大型钢结构工程可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2 钢结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见本规范附录C,检验应在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5.3 钢结构分部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验应按规范GB50205-2001附录H执行。
5.4 钢结构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5.4.2 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5.4.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5.4.4 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5.5 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5.5.1 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5.5.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5.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5.5.4 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5.5 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5.6 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5.7 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5.5.8 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5.5.9 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5.5.10 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5.5.11 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5.5.12 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5.6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5.6.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附录A进行;
5.6.2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可按GB50205-2001附录J中表J.0.1~表J.0.13进行。
5.6.3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附录E进行;
5.6.4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附录F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