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固的总体布局,应优先采用增强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方案,应有利于消除不利抗震的因素,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宜减少地基基础的加固工程量,多采取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尚宜考虑场地的影响。
2 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宜使加固后结构质量和刚度分布较均匀、对称,应避免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 抗震薄弱部位、易损部位和不同类型结构的连接部位,其承载力或变形能力宜采取比一般部位增强的措施。
4 增设的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增设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5 女儿墙、门脸、出屋顶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宜拆除或拆矮,当需保留时,应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