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符合的规定
①热扎光圆钢筋:《普通低碳钢热扎圆盘条》(GB/T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91)。
②热扎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1998)。
2、分批验收
①进场所有钢筋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②热扎钢筋进场时,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炉号、同牌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同冶炼方法的钢筋≤60t可作为一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冶炼方法而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的钢筋≤30t可作为一批,但每批应≤6个炉号、每炉号含碳量之差应≤0.02%、含锰量之差应≤0.15%。原材试验报告单下部结论栏必须填上“根据××标准该组钢筋力学性能符合××(如填:HRB335等)技术条件:δb/δs=××≥1.25 δs/δs标=××≤1.4。”
3、外观检验
①进场钢筋表面必须清洁无损伤,不得带有颗粒状或片状铁锈、裂纹、结疤、折叠、油渍和漆污等。
②直筋每1m弯曲度≤4mm(用“凹”形尺测量)。
4、力学性能试验
①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作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
②原材复试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见证取样数必须≥总试验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