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涂料要求基底表面pH值小于10,水性底漆要求基底含水率小于10%,油性底漆要求基底含水率小于8%。抹灰干燥期在14-28天为宜。
2. 外墙抹灰应分层进行,表面用铁抹揉实压光,水泥砂浆配比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 基底要求平整(偏差小于2mm)、光滑、坚固、无孔洞、无酥粉、无脱皮、无起壳、无粉化等现象,阴阳角必须顺直、方正。由于基底平整度对涂料观感影响较大,外墙抹灰必须达到高级抹灰的标准。
4. 基面应保持无泥土、无灰尘、无油污、无广告色等杂物脏迹。
5. 大墙面宜作分格缝处理,分格缝要求深浅一致、平直顺滑,棱角无缺损现象,宽度、深度以设计要求为准。大墙面顶部宜作挑檐处理,以防累积污染物。
6. 砖砌墙体、窗边等易开裂部位必须做好防开裂处理,水池、花池等贮水构件,内侧必须做好防水处理。
7. 外墙面上的各种构件、预埋件以及墙体中的水暖、电器、空调等预埋管线,必须按设计要求预先安排定位,不得外露出抹灰面。穿墙件四周应事先做好必要的防锈、防水处理。
8. 檐口、窗台、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底部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做好滴水线、断水槽,并要求顺直、牢固、表面无缺损。女儿墙和阳台栏板顶部抹灰泛水向内侧,窗台抹灰泛水向外侧,不能出现倒坡现象,坡度按设计要求。
9. 脚手架与墙面距离大于0.4米,脚手架的固定件应尽量避免穿过墙面,可固定在窗口、阳台等处。不可避免的穿墙脚手架、临时管线等留下的洞口,应在涂料施工前采用速凝砼或聚合物防水砂浆进行封堵或修补,其表面要求低于大墙面1m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