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2 墙体放线:砌体施工前,应将基础面或楼层结构面按标高找平,依据砌筑图放出第一皮砌块的轴线、砌体边线和洞口线。 3.3 砌块排列:按砌块排列图在墙体线范围内分块定尺、划线。排列砌块的方法和要求如下: 3.3.1 砌块砌体在砌筑前,应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结合砌块的品种、规格、绘制砌体砌块的排列图,经审核无误,按图排列砌块。 3.3.2 砌块排列应从地基或基础面、±0.00面排列,排列时尽可能采用主规格的砌块,砌体中主规格砌块应占总量的75%~80%。 3.3.3 砌块排列上、下皮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一般为砌块的1/2,不得小于砌块高的1/3,也不应小于150mm,如果搭错缝长度满足不了规定的压搭要求,应采取压砌钢筋网片的措施,具体构造按设计规定。 3.3.4 外墙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应将砌块分皮咬槎,交错搭砌,如果不能咬槎时,按设计要求采取其它的构造措施;砌体垂直缝与门窗洞口边线应避开同缝,且不得采用砖镶砌。 3.3.5 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一般为15mm,如果加钢筋网片的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为20~25mm,垂直灰缝宽度为20mm。大于30mm的垂直缝,应用C20的细石混凝土灌实。 3.3.6 砌块排列尽量不镶砖或少镶砖,必须镶砖时,应用整砖平砌,且尽量分散,镶砌砖的强度不应小于砌块强度等级。 3.3.7 砌块墙体与结构构件位置有矛盾时,应先满足构件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