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砌体工程所用水泥砂浆的标号,应达到设计要求,满足砂浆流动性、保水性、耐久性及粘结力、抗压强度和外观质量要求。各种标号的砂浆配合比依据试验室提供的资料为准。 (2)砂浆必须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和良好的和易性,以保证砌体灰缝充分填满和压实。砂浆的稠度用标准圆锥体在垂直方向沉入砂浆的深度表示,一般为4~7cm。砂浆现场用直接观察法检查,即用手捏成小团,以指缝不出浆,松手后不松散为适度。砂浆随拌随用。当在运输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离析、泌水现象时,砌筑前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