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严格查验幕墙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包装标识是否清楚及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备。对需复验的材料一起送样进行复验(未经监理人员参加送样的材料,将不予以认可)。 2、查验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性试验报告。 3、后置埋件安装时,查看化学锚栓安装方法是否正确;M12化学锚栓钻孔深≥115mm,孔内灰尘清除干净,药栓插入孔内,螺纹杆利用电钻钻入孔内,充分固化。参与现场拉拨检测,做好数据记录,实测值≥设计值×1.5。后置铁板可靠紧固在化学锚栓上。 4、幕墙金属框架施工中,依据图纸及规范要求,认真核查: (1)角码与预埋铁板焊接是否牢固,焊缝密实饱满; (2)上下立柱间应有不小于20mm的缝隙; (3)芯柱长度不小于500mm,与立柱是否紧密接触; (4)芯柱与下柱之间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5)横梁应采用角码螺钉或角码螺栓连接,且螺钉、螺栓的数量与直径应达到设计要求; (6)对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的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查验; 4、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拒绝签认,并严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玻璃幕墙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需做以下工作: ⑴查验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a、查验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使用安全玻璃。 b、玻璃厚度是否大于6.0mm,全玻幕墙玻璃的厚度是否大于15mm。 c、是否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 d、镀膜面是否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e、幕墙的夹层玻璃加工合成是否采用聚乙烯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且点支承玻璃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f、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 mm以下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g、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⑵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 mm,厚度不小于2 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 mm。 ⑶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的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 mm。 ⑷查验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休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⑸查看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⑹开启和关闭检查玻璃幕墙开启窗,其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⑺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