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土建工程(图纸全 部工程内容);给排水消防工程;采暖及人防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强电工程, 弱电(只包含埋管穿带线) (二) 本工程计划外分包项目 防水工程、塑料门窗安装、外墙内保温。 (三)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 1、 目的 为了对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满足本 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要求,确保技术、质量管理的工作有序,在受控状态下进 行,实现各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含公司 内部专业公司)。 3、 分包合同评审 (1) 承揽施工任务的目的是在于满足业主要求的基础上创造经济效益,同时获得社会效益。进行分包合同评审时,主任工程师(土建、水电)需对 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质量条款(包括分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议,文 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2) 主任工程师(土建、水电)负责将合同中技术、质量的内容分别挑 选汇总, 对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并留有记录。 4、 交底培训 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公司及项目部(土建、 水电)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使分包队伍素质符合项目(土建、机电)要求, 主任工程师(土建、水电)必须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质量管理的交底 培训工作。 (1) 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主任工程师(土建、水电)负责组织 技术股、质量股进行交底培训工作。 (2) 主任工程师(土建、水电)按计划组织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 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培训。未经交底培训或交底培训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不允 许进场施工。 (3) 分包单位自身交底培训内容必须是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 范及文件,交底材料和内容必须交项目部(或水电分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