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监测检查内容、监测测试项目、监测测试方法、监测考核指标及监测结果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0.5t/h至35t/h的燃气工业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0.35MW的燃气工业热水锅炉及模块式组合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