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进行节能专项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可参照本标准。 本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必须采取节能设计,在保证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应将采暖、空调总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