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a)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b)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c)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a)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b)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c)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付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
d)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e)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8)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