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按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及人员的范围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洁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矿山通风作业。含主风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检测工,测风测尘工。
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工。
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他的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龄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胜利缺陷。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及实际操作技能。
5.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内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6.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按照事实的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