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中的作用和地位,法规是整个考试的隐形大纲,是赋予规划师权利和义务的准绳,其自身科目知识点对其他科目考试内容和考点也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城市规划原理》的规划体系板块和《城市规划实务》的违法处罚考点,法规的知识点贯穿整套教材,复习是应融会贯通。
2.《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要避免纯背诵的认识误区,很多同学认为法规枯燥繁琐,但从近几年的考试看,题目趋于理解记忆。如对城乡规划法,单纯的记忆显然是无法应答考试的,而重在对整个规划法层次和本质规定的理解;近几年考试越来越接近实际,如法规效力、复议处罚等都以实际现状为出题点。法规与《城市规划原理》不同,其复习重点应紧紧结合教材,不要放到教材之外。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复习的重点内容,从试题分析可,对城乡规划法、行政法基础知识、公共行政等是考试的重点,但有对重要技术标准、规范考察的趋势,考生复习仍要紧紧结合考试大纲,抓住重点部分的同时,平时多关注一些和城市规划原理、实际项目中常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另外,重视真题的重要性,不要过分依赖模拟题。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具有独立性,与其他三科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彼此之间联系不强,所以,复习的时候可以单独的复习。
2.《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的考点多,内容分散,需要强调一定的记忆,但应该有轻重之分,课本的重点是建筑学、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其考察分数超过了50分。考试难点在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与其他科目不同,其复习重点应紧紧结合教材,不要放到教材之外。掌握好教材之内的内容,基本上可以通过考试,特别是对城市规划日常工作的数据等要掌握好。
《城市规划原理》
1.《城市规划原理》是城乡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对其他科目的考试内容和考点也有影响,其自身科目知识点对其他科目考试内容和考点也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城市规划实务》,可以说,城市规划原理是城市规划实务的基础,应对城市规划原理的知识融会贯通,理解掌握。
2.城市规划原理》试题方向的变化,2008年之后的考试大纲变化不大,试题的题型也没有变化,但是考察的内容和方向,有非常大的变化:⑴题目越来越灵活,教材的约束越来越小,强调对整个城市规划原理的考察,强调对实际城市规划工作和相关问题的考察,复习城市规划原理,不能简单的仅将复习在教材范围,要适当的拓展;⑵问题考察的方式变化,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明确性,主要体现在出题的方式上,以不准确的、不正确、错误的方式来体现,考试的时候要注意;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对基本规划概念掌握好,不能对基本的城市规划原理等基础知识模糊,这样将对《城市规划实务》的考试产生影响
试题内容看,依旧是对成熟的城市规划理论的考察,但有对最新理论考察的趋势,开始关注现实问题,特别是对村庄、交通的问题有加强的趋势。从多项选择题的考试分析,主要集中在城市用地布局、设施与设施的关系、设施与布局等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从试题内容看,依旧是对成熟的城市规划理论的考察,但有对最新理论考察的趋势,开始关注现实问题,特别是对村庄、交通的问题有加强的趋势。从多项选择题的考试分析,主要集中在城市用地布局、设施与设施的关系、设施与布局等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城市规划实务》
1.《城市规划实务》具有综合性,与其他三科知识具有必定联系,特别是《城市规划原理》和《管理与法规》,所以,对城市规划实务科目的复习,不能单单就教材而复习,而应该是系统框架形成后的输出,必定需要具备其他城市规划的各类知识。
2.《城市规划实务》的题型简单,均是对城市规划所必须具备知识的考察。着重加强对城镇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违法处罚的理解,每年的考试,题型基本是固定的,所以,对各种题型中的重点知识点的认知就显得非常必要,此部分知识需要有一定的真题基础和引导,在对每种题型讲解的时候,不单是只讲解题目,本质上是对题型知识点的讲解。
3.《城市规划实务》与其他科目不同,全部为主观作答,考生需要回答条理清晰,字迹清楚,所以,在考试过程中,建议分点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