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相容性分析
对于规划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其提出应和建设项目一样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
1)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
2)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
3)减量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
4)修复补救措施。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
5)重建措施。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2)监测与跟踪评价
不是所有的规划都需要监测和跟踪评价,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在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拟定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和实施方案。
对于需要开展监测和跟踪评价的规划,应该列出需要进行监测的环境因子或指标,环境监测方案与监测方案的实施,及对下一层次规划或推荐的规划方案所含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跟踪评价主要的内容是: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检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建议的减缓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确定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环境效益所需的改进措施;总结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开展同类型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