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范规定为依据,列出符合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比较数据:
1)丙类建筑ⅰ类场地
2)甲、乙类建筑
3)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第6.0.8条,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以规范规定为依据,列出符合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比较数据:
1)丙类建筑ⅰ类场地
2)甲、乙类建筑
3)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第6.0.8条,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