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 和9 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以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并提供了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基本方法。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 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