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与工地例会的管理
1.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质量记录资料应在工程施工或安装开始前,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一起,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卷归档的有关规定,研究列出各施工对象的质量资料清单。
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巾,如缺少资料和资料不全,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2.工地例会的管理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项日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达成共识、做出决定的主要渠道,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质量控制的重要场所。
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程师检查分析施工过程的质量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并做出相应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