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自检和专检的监控与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1.承包单位自检系统
(1)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
(2)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
(3)承包单位专职质检员的专检。
2.对承包单位自检和专检的监控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决不能代替承包单位的自检,而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必须是在承包单位白检井确认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不符合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一律拒绝进行检查。
3.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凡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都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以避免墓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或全局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