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1.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合同纠纷和解解决的优点:
(1)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2)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3)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互相做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
合同纠纷的调解往往是当事人经过和解仍不能解决纠纷后采取的方式,因此与和解相比,它面临的纠纷要大一些。与诉讼、仲裁相比,仍具有与和解相似的优点: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扦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做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具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