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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两个撤销权

对比项目
  
性质
  
条件
  
权利的灭失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确定合同的效力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1.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不当履行中的撤销权
  
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2.无偿转让产财
  
1.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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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两个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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