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请问老师:某水厂进行供水管道安装工程建设。在招标阶段,投标单位没有进行现场踏勘,没有提出任何质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土石方没有考虑到破除混凝土路面这一内容。中标单位在实际施工中需要大量破除混凝土路面才能开挖管沟进行管道安装,为此,施工单位要求现场签证破除混凝土的量,要求建设单位支付破除混凝土路面所需的费用。请问施工单位的要求合理吗?
【回答】学员wwl19706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合理。因为现场踏勘就是要投标人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确定投标的原则和策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推卸承担的合同责任。投标单位没有进行现场踏勘,没有提出任何质疑,是投标人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