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提高合理化建议;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
由于以上原因所提出变更的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
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提高合理化建议;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
由于以上原因所提出变更的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