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标准
2.检查和返工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重新检验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
5.工程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2)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
(3)投料试车,在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6.竣工验收
7.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
8.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